东北石油大学开票信息
作者:计划财务处 时间:2017-07-03 点击数:
东北石油大学开票信息
2017年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该公告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具体规定是:“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根据以上规定,从即日起,以东北石油大学为购买方的、开票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含)之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填写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两项,否则不予报销。
我学校具体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东北石油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230600414178378D
地址、 电话: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0459-6503761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学苑支行 170230791055
计划财务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