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我校于2023年3月14日起,全面启用增值税全电发票(包括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届时将不再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
特此通知!
附件见:计划财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最新版—开具发票信息登记表
计划财务处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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