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支持省属高校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高水平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强化高校人才支撑引领作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二级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校优秀科研学者、骨干教师、青年人才开展申报,每个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支持项目。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水平人才项目。申报项目具有一定前沿性和创新性,能够引领学科发展或技术创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指导能力,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三年。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7周岁,原则上需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人才计划或科技计划支持,如“龙江学者”、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省科学技术奖等。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体根据项目研究水平给予分档支持。
(二)青年骨干人才项目。申报项目具有较高的理论探索性和研发潜力,预期研究成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及较为实际的应用价值,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三年。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47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校内属于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学术骨干。具体根据项目研究水平给予分档支持。
(三)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申报项目(含美育、体育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探索性和创新能力,预期研究成果有实际应用价值,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三年。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38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校内属于学科专业重点业务骨干。具体根据项目研究水平给予分档支持。
以项目申请人身份已获得国家或省相关科技教育计划立项,且有正在实施的未结题项目,不得申报以上三类人才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二、支持标准
各类人才项目均分为理工类和社科类,每类资助标准分为A、B两档。
(一)高水平人才项目支持标准。理工类项目资助资金分为200万元、160万元两档;社科类项目资助资金分为120万元、100万元两档。
(二)青年骨干人才项目支持标准。理工类项目资助资金分为100万元、80万元两档;社科类项目资助资金分为80万元、60万元两档。
(三)优秀青年人才项目支持标准。理工类项目资助资金分为10万元、8万元两档;社科类项目资助资金分为8万元、5万元两档。
三、项目评审
(一)推荐申报。项目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下载附件压缩包)的格式要求,于2021年9月28日17时前按单位将《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纸质材料一式11份报送至计划财务处计划科(机关楼113室),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形式审查。学校人事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组织人员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评审程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取消评审资格,同时电话告知项目申请人审查结果。
(三)专家评审。项目采取专家组会议答辩评审方式。专家组根据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结合项目申请人现场陈述及答辩情况(PPT陈述汇报时间:高水平人才项目不超过5分钟、青年骨干人才项目和优秀青年人才项目不超过3分钟),进行综合评定及项目排序。
(四)立项公示。专家评审结束,专家组提出拟支持项目的建议,并在机关楼一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10月8日,获批人员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至计划财务处计划科(机关楼113室)。
四、名额分配
省定我校申报名额为12项,高水平人才项目4项(理工类3项、文科1项),青年骨干人才项目4项(理工类3项、文科1项),青年优秀人才项目4项(理工类3项、文科1项)。
由于名额有限,各二级教学院部、独立的研究院所,每类人才项目限报2项,并进行排序。机关教辅单位不单独分配名额,申请人占各教学院部、研究院所的指标。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简欣媛,联系电话: 6503682,13059079318。
微信号:yuan418112115
电子邮箱:zhibiaotj@163.com
人事处
科研处
学科建设处
计划财务处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