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事业经费预算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时间:2015-07-02 点击数:

关于下达2015年事业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2015年学校事业经费预算经学校2015年6月12日第11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就我校预算执行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经费预算,不得随意变更预算、改变资金用途。

二、各单位行政负责人要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批各项经济业务,确保业务的真实、合法。

三、各单位要重视学校收支预算,积极组织预算收入,确保学校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小金库”现象。

四、各单位要坚持勤俭办事原则,控制好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国费)支出。

五、各单位领导要重视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快专项经费的支出进度,避免因支付进度缓慢,造成资金被财政收回。各单位专项资金如被财政收回,由各单位对学校负责。

六、财务部门根据收入预算实现情况下达支出预算指标,各单位预算执行以支出预算指标为准。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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