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时间:2014-04-01 点击数:

关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我校2013年的预算编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预算编制原则

1、统筹兼顾,民生投入优先。确保教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支出,积极改善教职工的生活条件及工作环境。

2、严格控制一般性工作支出,保障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整合资金,用以支持发展重点项目。

二、 预算编制要求

(一)收入预算

1、加强收入预算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校内各单位要保证本部门负责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做到应收尽收。特别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若未纳入2013年部门预算,财政一律不予以返还。

2、各单位的收入测算要执行稳健性原则,保证收入实现,在填报《2013年收入预算测算表》时,必须提供测算依据。

(二)支出预算

1、各部门的日常办公、差旅等公杂费,考虑物价上涨因素,会有所提高,不需各单位编制预算,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基础数据统一测算。

2、各单位业务费及专项经费均按项目管理,由各部门自行申报具体支出,并提供相关计算依据,原则上,各单位业务费维持2012年预算水平,不予增长。如有新增的预算项目或额度,必须有充足的理由或项目论证报告,经学校讨论通过后方可立项。项目支出必须明确到各项经济支出科目。

3、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维修费及省教育厅专项等各专项资金,必须经学校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论证,统一编制预算。

4、人事处依据2012年9月份工资数据,核对“在职人员工资表”“退休人员工资表”“离休人员工资表”“遗属人员情况表”,并提供《遗属定期生活补助费审批表》复印件。同时负责填报“上年已故人员情况表”,统计期间为2012年9月,并提供死亡职工死亡前一个月的工资表及职工死亡证明(2012年预算调整时已经提供的死亡人员不再统计)。

工会核对“遗属人员情况表”和填制“ 上年已故人员情况表”参照以上要求。

涉及职工、学生等人员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测算上报,并附测算依据。

5、总务处按照有关政策计算2013年职工住宅取暖费明补数据,并按财政要求提供相关依据。

6、“2013年支出预算表.xls”包括:表1-2013年支出预算汇总表;表2-2013年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支出科目);附件1经济支出科目说明;表3-2013年部门预算基础数据表;表4- 201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表5-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明细表;表6-2013年项目说明或项目论证报告。

2013年支出预算汇总表里的预算项目名称可作为参考,各单位根据自身预算需求自行增减。

7、各单位要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2013年财政下发的政府采购目录增加了很多项目,包括硒鼓、墨盒、摄影服务、审计服务等。凡是涉及采购目录中标明品名的采购业务,必须填报“表4-政府采购预算表”,“表5-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明细表”。报送资产处汇总审核后,统一上报计划财务处。

8、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秦皇岛分校还需要填《学生情况统计表》。

9、《单位基本信息表》主要由人事处、工会、资产处、行政管理处填报。

10、有公车的单位,必须将2013年车辆保险政府采购预算数报资产处,由资产处汇总审核后,统一编制车辆保险采购预算。

11、各部门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避免虚报预算。2013年财政对预算结余有明确规定:“对工资性支出结转,除特别情况外全部收归预算;对项目支出结转,作为下年度预算相关专项支出的来源;对连续两年未拨付资金的项目支出结转,全部收归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财政强调要对于政府采购资金结余,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黑财预[2011]19号)执行,即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由省财政厅统一管理。

(三)预算上报说明

1、请各单位在校园网下载2013年预算基础表格压缩包及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2、各单位2013年预算必须同时上报电子版和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接收邮箱:zhibiaotj@163.com;

3、上报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下班前。地点:机关楼113房间(计划科),电话:0459-6503682。

4、2012年10月10日,计划财务处汇总上报学校,10月12日学校审定后形成预算,上报省教育厅。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领导通力配合,并安排专人负责,保证预算顺利上报。

东北石油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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